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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  呵~ 尊重

雙重打擊!父和妻同居通姦 男提告竟敗訴

更新日期:2010/01/18 09:59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中市陳姓男子因母親把父親的日記拿給他看,
才驚覺妻子和老爸在外同居通姦,兒子因念及父親養育之恩,
並未對父親提告,只訴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,
沒想到父親竟反告兒子偷看日記、妨害秘密,
法院以其夫婦無法再共同生活,認定妻子有不履行同居的理由,
駁回男子的訴訟,被父親戴綠帽又挨告、
還敗訴的兒子感到非常無奈。


陳家原本是三代同堂,小陳和30歲的妻子生有一子,
小陳平日在外縣市工作,每周只回台中老家一天,
小陳妻子不太能融入大家庭、常與其他家庭成員口角,
而全家只有老陳力挺媳婦,甚至小陳妻子想搬出去住,
老陳還挺到底說,「要搬就一起搬!」


不過,最先搬出去的是老陳,他告訴家人的理由是不想待在家裡。
去年10月,老陳太太(以下簡稱陳母)一臉蒼白,
交給小陳一本老陳的日記本,裡頭寫著「租屋五千、和媳婦出遊四百、
媳婦早餐一百……」
小陳才知道妻子為何常常不接手機、
外出「買東西」買了好幾小時。


小陳跟蹤妻子,證實妻子所謂「外出買東西」是帶著7歲兒子進了父親的新家,
小陳與老陳、小陳太太三人面對面攤牌,
老陳也坦承前年底即和媳婦同居,並說兩人還會帶著孫子出遊過夜,
小陳雖然非常痛心,但表明不會告父親。


沒想到老陳振振有辭,認為,
「我跟他老婆怎樣是一回事,但偷看我的日記就太不尊重我了。」
他堅持要告兒子偷竊和妨害秘密;
小陳則表示日記是父親自己放在桌上,母親先看過、再拿給他看,
根本稱不上偷竊,他藉由訴請妻子履行同居義務,
想拆散這段亂倫關係,讓妻子能回到身邊。


不過,法庭上小陳太太當庭拒絕,
並指控陳家小叔常對她口出惡言、毆打她,把她趕出家門,
陳母也嫌她只有專科學歷,配不上擁有博士學位的小陳,
她已無法再與陳家人共同生活,除非小陳願與她搬到外面住。


小陳則認為,妻子與父親的亂倫行為,已致父親離家出走,
「我更不能丟下母親搬出去住。」法官認為,小陳與家人懷疑公媳有染,
已致家庭失和,顯然小陳妻子無法與家族共同生活,
而小陳又不願意搬出,認定陳妻有不履行同居義務的理由。

這個亂搞的老人家.... 讓我想起了....某個脾氣很壞的..

[ Last edited by kubela2002 on 2010-1-19 at 08:37 AM ]

2010-1-19 08:33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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